怎樣控制物品的搬入?
1、當業主(用戶)或其他人往小區(大堂)內搬運物品時,值班保安員應禮貌地詢問是何物品,搬往何處。必要時可委婉地提出查驗,確認無危險物品后,可予放入。
2、當確認搬入物品屬危險品時,值班保安員應拒絕搬入。無法確認時,可報告班長或管理處。
怎樣控制物品的搬出?
1、業主需要搬出物品,則應提前到管理處辦理手續,說明需要搬出的物品名稱、放行通知單及大致時間,并留下本人身份證復印件,在“放行通知單”存根上簽字認可,管理處按照業主(用戶)提供的情況出具“放行通知單”,物業使用人搬出物品則應由業主到場簽字認可,方可辦理。
2、當班保安員收到業主(用戶)交來的“放行通知單”后,應禮貌地對搬出物品予以查驗,確認無誤后,請業主(用戶)在“放行通知單”的相應欄目上簽名,保安員則登記業主(用戶)或搬運人的有效身份證件號碼,并簽上(保安員)本人的姓名和放行的時間。然后對業主(用戶)的支持與合作表示感謝?!胺判型ㄖ獑巍北仨毥换毓芾硖?。
3、若業主(用戶)搬遷物品時未辦理“放行通知單”,保安員應予以提示并拒絕放行。特殊情況可立即報告班長或管理處處理。
搬運出的物品應及時搬離,不得阻礙在大堂影響客戶的出入秩序。